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家东涉嫌受贿 、贪污 、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******
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、贪污、滥用职权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 ,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家东享有的诉讼权利 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 的意见 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:被告人陈家东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副书记 、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,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 、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,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、厅长,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 ,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 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 的便利条件 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 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 ;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,与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 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,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,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 、贪污罪 、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